中电鑫龙聘任贾鹏程为证券事务代表,助力公司证券事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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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中电鑫龙发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贾鹏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鹏程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承诺近期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他具备丰富法律、财务、证券知识和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公告还公布了其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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