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8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
制度指出,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等。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内控与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内部审计机构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有一系列工作要求,如提交审计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过硬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计划、审查取证、出具报告等,以及监督管理措施,如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追究过错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