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东微半导发布《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公司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多因素制定规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规划依据《公司章程》,遵循重视股东回报与兼顾公司发展的原则。
利润分配政策方面,公司执行稳定、持续政策,分配形式多样,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分配。在净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实施现金分配时也可进行股票分配。若不实施或无现金分配,需在定期报告披露理由。政策调整需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股东会批准。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有明确界定。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区分,成熟且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且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且有重大支出,最低20%。
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提请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公司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调整政策不得违规,存在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分配时扣减红利。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如需调整,应满足条件并履行程序。同时,公司要按规定在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