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规范履职保障公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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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华力创通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6年6月修订)公告。

规则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监管机构、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具良好品德、熟悉法规和业务规则,有相关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等。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情形,或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等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重大事件报告等多项职责,需遵守法规,对公司忠实勤勉。公司解聘董秘应有充分理由,董秘有特定情形时可在一个月内被解聘。聘任时需签保密协议,离任前要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协助董秘工作。若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董秘可能担责,能证明提出异议可免责;董秘自身违法违规也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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