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精智达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该委员会在全面审核公司第二次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文件后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总额的二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无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等文件,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