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三旺通信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薪酬管理遵循总体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业绩及外部水平相符,按劳分配与责权利对等,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按股东会决议执行,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依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发放。
此外,制度规定了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等。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追溯适用至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