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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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中瓷电子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评价董事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管薪酬标准执行;其他任职董事薪酬依岗位确定;未任职董事原则上不领薪酬。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津贴,无其他薪酬。董事和高管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应与市场、业绩和公司发展相匹配。薪酬发放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绩效评价,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用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和绩效评价结果。年报审计后,委员会对高管进行绩效评价并确定薪酬分配方案。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报告时,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董事、高管超额绩效和激励收入。若董事、高管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根据情节减少、停付未支付部分,并追回已支付部分。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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