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制度规定了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需遵循依法、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便于理解。
信息披露有严格审批程序,如公开信息文稿需董事会秘书审核,定期报告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按规定程序披露等。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若预计无法按期披露需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相关通知及决议等多种事项。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并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提供了具体地址、邮编、电话和传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