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英诺激光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与并表子公司的交易除外。
关联交易须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表决。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涵盖购买资产、销售产品等多种事项。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若无法确定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双方协商确定。
决策权限方面,对关联方提供担保、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等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部分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未达审批权限的由董事长决定。连续12个月内部分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
审议程序上,公司不得对存在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需回避表决。对于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协议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超过三年的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需对相关关联交易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