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皖仪科技发布《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履行一系列批准和决策程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4日,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多项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未出现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自身无违规情况、满足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经考核,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4.12万元,达到不低于5,000万元的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按100%、80%、60%比例归属的分别为42人、74人、11人,另有9人因个人考核不达标,对应股份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2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569,200股限制性股票。
此外,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在公司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2,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本期因个人考核不达标(含部分未达标情形)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49,200股,涉及94名激励对象。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1,200股。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