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三人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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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信质集团发布关于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陈毅敏先生、陈琪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其任职履历及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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