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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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秋田微发布《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股东意愿等因素,遵循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公司发展原则。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等条件。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现金分红,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分红相关条件。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有差异。

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条件且保证股本合理时,可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规划还明确了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政策变更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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