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7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称,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因固有局限性,仅能提供合理保证,且根据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控有效性有一定风险。
评价结论显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报表的100%,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多方面,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制度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也无上年末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重要缺陷。此外,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