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规范董高人员股份管理,明确转让限制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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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新筑股份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

制度规定,董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按规定执行,需知悉相关禁止行为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董高人员所持股份包括名下及他人账户的股份,融资融券交易时还含信用账户内股份。

在股份登记方面,董高人员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公司及董高人员要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多账户需合并。

股份锁定方面,存在多种不得转让情形,如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新增股份按规定计算可转让数量。

股份买卖及信息披露方面,买卖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交易后2个交易日申报并公告。董高人员及相关人员违反《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董高人员要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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