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设备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的进展暨仲裁结果公告。
2024年6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吉光与百德福签订《薄膜流延机采购合同》,金额76999000元,安徽吉光支付预付款后合同生效。因百德福屡次变更条款,双方协商无果,安徽吉光于2025年5月提交仲裁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仲裁委《裁决书》,2026年7月17日的裁决结果为:驳回安徽吉光全部仲裁请求;驳回百德福全部仲裁反请求;本请求仲裁费650722元由申请人承担,已冲抵;反请求仲裁费532388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已冲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安徽吉光将进行会计处理,扣除已计提的往来款坏账准备,将减少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5009.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