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强化履职规范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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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8日,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7月修订)公告。

公告明确,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其任职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等条件,且不得兼任总裁等职务。

董事会秘书职责广泛,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管理股东名册等。同时要保证信息披露合规,及时向相关方报告问题并提出建议。

任免方面,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需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为保障履职,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相关工作部门,明确重大事件报告流程。若履职受阻或发现违规行为,需及时报告。此外,公司将建立履职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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