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放弃控股子公司6300万元增资优先认缴权及股权优先购买权,优化产业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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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5日,江丰电子发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

江丰电子控股子公司晶丰芯驰拟增加注册资本6300万元。其中,费磊、郭付成等以货币认缴,江丰同创基金和芯联启辰按《附转股权之债权投资协议》行使转股权利,分别债转股400万元。同时,晶丰同创拟向边逸军转让晶丰芯驰2.00%股权(对应386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转让价款为0元。公司决定放弃上述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晶丰芯驰注册资本将增至19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8.29%,但仍是控股子公司。

因公司及相关人员与北京逐梦同行一号、宁波逐梦同行二号、江丰同创基金、边逸军存在权益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晶丰芯驰2025年度及2026年1 - 6月财务数据显示,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有所变动,营业收入在2026年1 - 6月为0,净利润为负。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款为6300万元,2.00%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若公司不放弃权利,需支付增资款2646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对增资方案、价款缴纳、违约责任等作出规定。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结合晶丰芯驰规划,决定放弃权利。若交易实施,公司持股比例虽下降,但不会对生产经营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增资方和受让方有履约能力。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均认为该交易有利于晶丰芯驰发展,遵循公平原则,定价公允。保荐机构核查后表示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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