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财务监督与内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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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晶合集成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规则旨在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

议事规则方面,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在年报工作中,委员会需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等。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在披露年报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重大问题触及标准时及时披露整改情况。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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