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多项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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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德龙激光发布《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公司于4月28日披露会议通知,股权登记日为6月2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6月30日14点在德龙激光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主持。网络投票于同日进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659,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7048%。

本次股东会审议5项议案,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同时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普通决议议案,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多数同意通过,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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