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6月30日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408名普通股股东出席,所持表决权数量为214,953,114,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53.0321%。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佳继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多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并全部通过,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系列议案,以及《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1至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1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表决通过,且议案1至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会议还说明了5%以下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此外,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程兴、王慧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认为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