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在相关文件中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本次股东会于6月30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0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76,976,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320%,部分董事和高管列席。
会议对议案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选举张鹏为非独立董事,同意672,943,700股,占比99.4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674,123,304股,占比99.5785%。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超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份通过,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统计公布。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