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工董事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绩效考核导向、利益与业绩匹配等多项原则。公司应合理确定薪酬分配比例,向关键岗位等倾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嘉奖。基本年薪占40%,增长幅度原则上不超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绩效年薪占60%,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评结果确定;特别嘉奖依突出工作成绩确定,总额原则上至多不超绩效年薪。
公司发生违规等情况,相应调减绩效年薪和其他激励报酬。年薪兑现方面,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分三年递延支付,特别嘉奖一次性兑现,还设有薪酬储备金。岗位变动按职务变动和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公司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发生特定情形应追索扣回绩效薪酬等。董事、高管享受符合规定的福利性待遇并统筹管理,不得领取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行审计监督,薪酬单列核算,资料保存15年,兼职不得取酬,不得领取额外收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