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间及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现场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A座五楼公司会议室举行,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安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且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5人,代表股份428,950,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720%。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312,024,935股,占29.0762%;网络投票股东254人,代表股份116,925,414股,占10.895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部分以通讯方式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0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3%;反对2,496,000股,占0.5819%;弃权46,200股,占0.01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4,414股,占44.3307%;反对2,496,000股,占54.6576%;弃权46,200股,占1.0117%。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胡文乐、贺琳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