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30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相关信息。会议于6月29日14:30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北3209号方科PCB产业园研发楼四层会议室1现场召开,网络投票也于当日进行。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1658名,代表股份1493390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4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021905255股,占23.91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53名,所持表决股份总数为471485148股,占11.0321%。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1656人,代表股份284422380股,占6.655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485642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11%;反对7113892股,占0.4763%;弃权(含未投票默认弃权)634400股,占0.0426%,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