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9日,厦门钨业发布关于拟收购部分股权标的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原告修水巨通起诉被告江西巨通、福建稀土集团及第三人厦门三虹的公司决议纠纷一案,武宁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前厦门钨业已披露相关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福建稀土集团相关通知及裁定书。福建稀土集团等积极应诉并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一是修水巨通已丧失股东资格、不具诉讼主体资格且构成重复起诉,请求驳回起诉;二是《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管辖,请求移送厦门思明区法院。武宁县法院审查后认为全案应由厦门思明区法院管辖,于6月26日裁定将案件移送。
该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诉讼对其本期和期后利润及日常经营无不利影响。不过,因案件未开庭,暂无法准确判断对江西巨通部分股权转让进程的具体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保障交易依法推进并及时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