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修订组织章程,明确股东、董事等权益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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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中芯国际发布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公告。

公司法定股本为42,000,000.00美元,包括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普通股及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优先股。股东可转让股份,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公司可赎回及回购已发行股份。

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发言和表决等权利,股东大会以普通或特别决议案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并可授权董事会行使相关权力。公司设九名董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厘定。

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业务,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制定股份发行方案、决定债券发行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等,任期自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生效。

公司需妥善保管财务资料,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董事会进行股利分配。年度财务报表需经审计师审计,审计师需在股东大会上就公司账目作出报告。

若公司清盘,清盘人可按规定分配资产。公司为董事、秘书等人员提供补偿,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可在开曼群岛以外存置副本钢印。符合条件时,公司有权以存续形式注册为法团并注销在开曼群岛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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