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7日,长城汽车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公告称,《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2026年6月26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制度遵循价值、业绩、市场和激励约束并重导向。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度制订和实施,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长期激励、津贴、福利等。长期激励基金计提金额由董事会确定,使用时设置约束条件,变更需报股东会审议。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可减少或停止支付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收入,追回已支付部分。薪酬体系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调整。此外,公司对员工薪资实行严格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