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对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薪酬应与市场、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相协调,遵循收入与规模业绩及市场相符、权责利结合、体现长远利益、激励约束并重等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履职并考核、监督制度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
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同时要合理确定董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若公司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董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
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若出现财务造假等情况,要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董高任职期间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将实施降薪等措施。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