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4日,合盛硅业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6月23日14:00在浙江省慈溪市召开,网络投票于同日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3,486,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35%,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一致,且现场未修改议案。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债券相关的议案均获高比例同意通过;《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同意比例均超91%。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