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8日,博硕科技发布《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6月2 - 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6月3 - 5日发布通知及补充通知。本次股东会共审议7项议案,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住所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数115,886,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49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4名,代表股份数479,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31%。
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如《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116,15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7%;中小股东同意268,13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4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