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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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及与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保守公司秘密。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品质,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提名委员会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聘任时需签订保密协议。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若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决定是否解聘。空缺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定期报告编制、汇集重大事件信息、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等。董事长应保证其知情权,公司各部门应支持配合其工作。

公司建立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若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或违反规定,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时及时更换。细则未尽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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