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完善董高人员薪酬管理,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50%

来源:爱集微 #川仪股份# #薪酬管理# #董高人员#
127

2026年06月13日,川仪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职工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激励与约束一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的原则。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和披露。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

公司工资总额以去年清算数为基础,根据当年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和会议津贴;未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结构与高级管理人员相同;职工代表董事按岗位领薪。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薪酬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用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董事固定津贴按月发放,会议津贴按次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月度工资预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递延支付。

当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议调整薪酬标准。若公司财务造假等需追溯重述,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高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将减少或追回相关薪酬。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追溯至2026年1月1日生效,原相关办法废止。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川仪股份# #薪酬管理# #董高人员#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