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2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6年6月10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厂坝公司收到陇南市中院《民事判决书》。成县金和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兰州矿产勘查院因与厂坝公司的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不服成县人民法院判决,向陇南市中院上诉。
2025年4月,厂坝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股东会,提案决定从金和公司、兰州矿勘院应分配利润中扣减2017年垫付的小厂坝铅锌矿探矿权处置价款13,124.57万元,两家股东不认可并提起诉讼。成县法院驳回其请求,两家股东不服上诉。
金和公司请求撤销相关决议内容,额外要求厂坝公司支付剩余利润及利息;兰州矿勘院请求撤销相关决议内容。厂坝公司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陇南市中院判决撤销成县法院判决,撤销厂坝公司部分决议内容,驳回金和公司支付利润及利息诉求。本次诉讼目前不影响厂坝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本期利润,但探矿权价款债权债务纠纷未了结,后续可能有诉讼及相关费用,最终利润影响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