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江苏国泰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
根据《无异议函》,江苏国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在满足换股条件下,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将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苏国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0.91%,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