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规范H股上市后董事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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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新易盛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草案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可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审议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遇恶意收购可采取反收购措施。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一定交易审批权限,达到特定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行使主持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等职权。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务,其任职有资格要求。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会议记录需相关人员签名保存,决议由董事会秘书公告,董事长督促执行。规则在特定情形下需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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