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联特科技发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该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旨在规范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草案规定,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虑专业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等因素,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执业资格,声誉良好,熟悉财务法规,有完善制度等。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发布选聘文件并公示结果。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选聘流程包括成立选聘小组、制定方案、组织提交材料、筛选评审、考察、提出拟选聘名单,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审批后签订合同。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公司有权解聘事务所,改聘需遵循相同程序并确保财务信息连续稳定。
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责任,相关文件保存至少10年。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且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