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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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天普股份发布《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20日,符合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与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1,867,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75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符合规定,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天普股份董事会,有权召集会议。

会议审议的多项议案均获通过,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为101,770,5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049%;《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为101,822,101股,占比99.9556%等。

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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