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6日,翔丰华发布关于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公告。
公告显示,自2026年4月22日至5月15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翔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且自5月16日至8月15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8月1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董事会将另行开会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此外,经核实,在本次“翔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翔丰转债”的情况。保荐机构认为,翔丰华本次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