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发布公司章程,明确组织行为规范与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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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6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由深圳市安培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于2023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2,792.2580万元。公司经营宗旨为诚信、创新、务实、共赢,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已发行12,792.25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及相应程序。股份转让有一定限制,如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等。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有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还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按规定报送并披露定期报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比例。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股东会决定。

此外,章程还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规定,以及通知和公告的形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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