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6日,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李文化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76,047,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01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8项提案,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等。各提案同意股数大多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以上,其中《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谢浩然、贺晴律师见证本次会议,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