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信宇人发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陈政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陈政峰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要求。
他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多种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且无不良记录,不是曾因特定原因被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人员。
陈政峰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信宇人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他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陈政峰承诺,任职期间将遵守相关要求,接受监管,确保有精力履职,作出独立判断,不受相关单位或个人影响;若任职后不符合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