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与考核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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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2日,统联精密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遵循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权责利对等、薪酬与业绩匹配等原则。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

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履职费用公司承担,不参与薪酬挂钩考核;在公司任职董事按岗位考核领薪,不领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非独立董事无薪酬津贴,履职费用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考核领薪,兼任多岗按孰高原则定薪。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福利组成。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若公司亏损,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经营管理职务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月预发,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补发差额。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岗位或职务变化。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报告,需追回董事、高管超额发放薪酬;董事、高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需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制度需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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