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丰山集团发布《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
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的部分。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有效实施,董事和高管应督促规范使用。
在存储方面,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存在多次融资需分别设专户。要在资金到账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财务部设台账记录,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并报告。
使用上,应按承诺计划使用,出现特定情形要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有违规行为,发现关联人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还对资金置换、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及项目延期等作出规定。
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变更主体或仅变更地点除外。
监督方面,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