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与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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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瑞玛精密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长远发展、权责利对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薪酬结构方面,独立董事实施津贴制;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专职岗位或高管标准执行,未任职的实行年度津贴制;职工代表董事按专职岗位或高管标准执行,不领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履职能力和绩效领薪。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月转账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管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均为税前金额,会扣除相关费用。若董高人员出现违规等情形,公司有权处理薪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追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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