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5日,博通集成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意见显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出现相关不适宜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及内容合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实施该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博通集成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利好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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