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紫光国微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权益。
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合法合规、激励约束对等、短期与长期结合、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情况。
董事薪酬方面,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管或其他职务的按相应标准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津贴;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董事、高管离任,薪酬按合同及协议执行。
若公司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或董高人员违规,公司有权追回超额发放或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离职后发现在职违规也可追索。公司还会定期评估调整薪酬,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时,若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