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1日,光大同创发布东方证券关于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公告。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投资目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主营业务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收益。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实施方式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决策并签署合同,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短期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采取选择安全产品、跟踪投向、审计监督、信息披露等措施控制风险。
该理财行为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影响日常运营和主营业务,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议案已获董事会通过,保荐人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增加收益,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对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