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三人任职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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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该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吴雷鸣、楼玉琦、岳振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显示,三人不属于多种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如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一定比例股份股东的相关人员等。且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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