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中欣氟材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无关联关系的有资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实际金额根据生产需要确定。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售后回租和新购设备及附属材料直租等方式开展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5.5亿元。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同上。
本次交易对方须具备相关资质、与公司无关联且非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以实际协议为准,公司将跟踪业务情况并及时披露信息。
开展该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结构、满足资金需求,不影响租赁物正常使用和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