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8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
该制度目的在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实行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原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资料收集与方案上报。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指标,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要求或符合其他情形即认定为重大差错。出现差错时,公司需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内审部门调查、认定责任,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作出决议。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未披露特定事项、担保、诉讼、合同等达一定金额或其他重大事项。业绩预告和快报存在重大差异也有相应认定标准,出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并由内审部门调查处理,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形,出现特定情况应追究责任人责任。存在主观故意等情形从重惩处,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予惩处。责任分为直接和主要责任,追究形式多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半年报参照执行。